【资料图】
被法院冻结的银行卡,一般在六个月内可以自动解除。
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以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能超过六个月,申请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不得超过三个月,到期后若是不再继续申请调查的,将解除冻结。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九条,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1/2。
法院为什么不冻结二类卡?
原因可能是二类卡交易账户的金额比较少或者账户内没有资金,若是一类卡被法院冻结,通常与当事人有关的二类银行卡会被封,会对二类卡交易上限进行监管,交易时将会受到限制。